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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更改医院服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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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更改医院服务/资料

何谓更改医院服务/资料?
医院持牌人应向卫生署署长申请更改医院服务/资料。

更改资料
  • 修订医院丶持牌人丶持牌人授权代表 或 医务行政总监 的名称 或 联络资料
  • 更换持牌人授权代表 或 医务行政总监
  • 修订医务顾问委员会成员名单

更改服务
  • 更改医院牌照上列明的服务规模或范围
  • 更改医院牌照附表所列明的服务在医院的位置
  • 医院处所的改动,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改动 -
    1. - 增设丶变更或完善关键医护区的配电系统丶特殊通风系统或医疗气体管道系统
    2. - 更改提供临牀或临牀支援服务房间的原有间隔,如装修
    3. - 更换用水处理及输送系统(供血液透析服务使用)
  • 扩建医院大楼或重建现有医院大楼
如何申请牌照
  1. 申请前请细阅私家医院实务守则丶 申请指引丶申请表及所有相关表格和文件
  2. 透过电子牌照系统填写申请表
  3. 签妥申请表和相关声明书 (如适用)
  4. 预备所有证明文件
  5. 使用电子方式 或 纸本方式提交(3)和(4) 项的文件至卫生署
  6. 在一般缴费单上列明的限期或之前缴交申请费 (如适用)。缴费方法已於一般缴费单上列明
费用
费用
(HK$)
扩建医院大楼或重建现有医院大楼,以致增加数目如下的病牀 –
- 不多于200张 426,000
- 201 至500张 605,300
- 多于500张 755,900
医院更改服务,以更改医院的机构服务,而病牀数目不变 20,250
医院更改服务,以更改医院的机构服务,而病牀数目变动幅度如下
- 不多于25张 20,250
- 26至50张 24,750
- 多于50张 29,750
对牌照的修订(不属以上项目者) 365
牌照的有效期限

维持原有的牌照有效期